洛杉矶清晨六点,天刚蒙蒙亮,训练馆门口一辆黑色G65缓缓停下。拉塞尔·威斯布鲁克推门下车,没穿训练服,没背球包,反而裹着那件银光闪闪的亮片夹克——对,就是上个月在拉斯维加斯夜店被拍到同款的那件。夹克在晨光里反射出细碎的光斑,照得保安都眯了下眼。
他脚步没停,径直往更衣室走,脚上那双限量版Yeezy 700 V3还是崭新的v体育,鞋底几乎没沾灰。场边工作人员小声嘀咕:“这周第三次了,每次来都换一身新行头,昨天是荧光绿羊绒大衣,前天是手工定制牛仔套装。”没人记得他最近一次穿旧衣服是什么时候,但所有人都记得他上一场三分球7投1中。
更衣室里,他的储物柜像个小展厅:三副墨镜叠放整齐,两顶手工刺绣棒球帽挂着价签,角落还堆着几个没拆封的潮牌联名包。隔壁新秀偷偷瞄了一眼,默默把自己的平价运动水壶往里塞了塞。威少换完训练服出来,亮片夹克随手搭在椅子上,反光面朝外,晃得人睁不开眼。
训练开始后,他第一个冲进场地,全场折返跑、对抗上篮、急停跳投,汗如雨下。可一结束,毛巾擦脸不到十秒,人已经站在镜子前整理发型,顺手从包里掏出一瓶小众沙龙香水喷了两下。助理递来冰水,他摆摆手,指了指桌上那杯刚送来的有机椰子水——标签上印着“冷压萃取,每瓶$12”。
场边记者问他为什么总穿这么贵的衣服来训练,他咧嘴一笑:“我就是喜欢让自己感觉好。训练已经够苦了,至少出门那一刻得帅。”说完转身走向停车场,亮片夹克在夕阳下又闪了一下,像投丢的三分球划过篮筐时那种刺眼的反光。
而此刻,他的衣柜里,可能还有十几件没穿过的新夹克,静静挂着吊牌,等着下一个清晨。
